2014年1月30日 星期四

帽子戲法



帽子戲法

有個有個賣帽子的攤位,招牌上寫著「帽子一頂100元」,生意門可羅雀,老闆苦思對策。

後來老闆將招牌標語改成「二個50元」,打破市場行情的價錢,當然吸引遊客目光,攤子前果然擠滿了許多人。原來招牌的意思是「一頂帽子要給老闆兩個50元」,也就是一頂還是要價100元。

有一個婦人在首飾店裏看到二個一模一樣的手環,一個標價1200元,另一個卻只標價550元。她大為心喜,立刻買下550元的手環,得意洋洋的走出店門。

顧客出門後,裏面的店員悄悄對另一個店員說:「妳看吧,這一招屢試不爽。」

聰明的讀者們,您們是善用「帽子戲法」的老闆?還是專門拆穿「帽子戲法」的顧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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