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10日 星期五

愛著你的愛



愛著你的愛

有一個老母親有三個孩子。前面兩個是女兒,都已經嫁人了,而且兩個人都生活寬裕,對母親也很孝順。最小的兒子比較不成材,已經成家有兩個小孩了,還到處打零工,生活拮据。兩個女兒不忍母親跟著弟弟受苦,回娘家時常常塞錢給老母親讓她買好吃的。可是老母親又特別疼小孫子,於是常常把女兒給的錢又塞給了兒子,讓他給小孫子買吃的。

鄰居氣不過,就把這個秘密告訴了兩個女兒。

二女兒婆家住的近,常回來看母親。臨走給母親塞錢,卻總是免不了教訓開導老母親,規定她給自己買吃的買喝的,而且非要看著她吃下去不可,老母親常常氣得什麼都吃不下。

大女兒婆家住的遠,也總是想辦法回娘家探望老母。大女兒很理解母親,說她給媽媽錢就是為了讓媽媽高興,她願意怎麼花就怎麼花,如果媽媽把錢省給兒子和孫子,能夠換來她的開心和尊嚴的話,那這個錢就算花得值得。老母親聽了大女兒的話特別高興,她說看著孫子吃比自己吃香多了。

但是,大女兒回來的少,二女兒回來的多。老母親高興的時間少,生氣的時間多。最後,老母親抑鬱而死。

蘇芮的歌《牽手》,其中第一段歌詞是這樣寫的:

因為愛著你的愛,因為夢著你的夢
所以悲傷著你的悲傷,幸福著你的幸福
因為路過你的路,因為苦過你的苦
所以快樂著你的快樂,追逐著你的追逐

二女兒把錢給媽媽、規定媽媽給自己買吃的、逼著媽媽當著自己的面吃下去,她認為這就是愛。事實上,二女兒只照顧到對母親的愛,卻沒有照顧到母親對兒子及孫子的愛。

大女兒完全了解愛的真諦,所以,能夠「愛著母親的愛」,也能夠「快樂著母親的快樂」。那我們是大女兒還是二女兒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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